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玩意儿 > 第114章
  将照片送出去的时候,他迫不及待见到自己即将被世俗不容,走投无路只能投奔自己的祝祝,独属于他程林的玩具了——他要的岂不就是祝辛万念俱灰,被自己摆弄?
  可他居然害怕看到祝辛的万念俱灰。
  所以,恨的时候尚且心软,何况后来反应过来他其实早无法自拔?
  打碎祝辛这条路越走越偏,他越来越舍不得,越来越恨不得祝辛好、更好。他想祝辛再也不受一丁点磕碰,想把他变成瓷娃娃,捧在手心里赏玩。
  最后一次机会是程翰明死的时候,他本该痛痛快快得到一切,大仇得报,掌心鸟雀。
  可最后一无所有。
  五年,他以为等来了祝辛一回眸,可鸟雀不同于风筝,风筝有线,风筝是死的,风筝永远在线上。鸟雀有喙,越飞越远,感觉到脚上牵绊,你不知道的时候,它已经斫断细绳,再也不回来了。
  人心是很奇妙的东西,你以为刻骨的恨总夹杂其他东西,况且,真心酷爱后知后觉。再者说,喜欢和恨何其相似?不都是日夜惦念日夜难安,想尽一切办法要知道他过得好还是不好?
  所以旁人无论以为他讨厌极了祝辛或是喜欢极了祝辛,说到头是一样的——他惦念极了祝辛。
  程林盯着祝辛,很仔细地盯着,五年前祝辛总厌恶或无力地看自己,五年后,他平静极了,没有厌恶,没有怨恨,只有冷漠。
  他不恨,所以,他不惦念。
  牙根发紧,心也腾空,但是笑盈盈。时隔多年,回忆起蔑视真心的当年已经记不太起来那是什么心态了,但云淡风轻起来是很简单的,玩味的表情写在习惯用不在乎伪装渴望的可怜鬼的骨子里,一挑眉就是了。
  程林笑:“你知不知道,我这辈子想要的东西只有一样没得到?”
  祝辛非常懂程林此刻盯着自己的眼神,势在必得,看猎物的表情。
  他有点不解,疑惑看着程林,程林脸上的笑很快撑不下去了,他有点疲惫,他不再是当年确确实实轻蔑真心的人。五年的思念烧成了连天的火,又在祝辛的不在意中缓慢熄灭。最后,程林嘴角的弧度定住,成了一点微妙的嘲弄,笑他自己的可怜可恨。
  祝辛垂眼淡淡:“我今天去你家看到大帅了。”
  程林知道祝辛为什么生气了。
  但是,一点玩笑罢了,罪不至此。他的死刑也远不是这个玩笑。
  果然,祝辛继续问:“我离开之后,你来看过我?”是问句,但是笃定,翻着参考答案嘲笑照搬答案却死不承认的抄袭者而已。
  程林扬眉:“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心里却在想:祝辛出息了。
  会问这种话了——他的祝祝居然敢不求证地断言有人喜欢他。
  放在以前,高低要夸两句,但是今天没心情,因为这个人是他。
  祝辛忽而抬眸,程林目光闪开。
  祝辛忽然轻笑出来,打破了对峙,也打破程林多年以来完美无瑕的伪装——他终于开始回味程林各种时候那些怪异的软话,隐忍脆弱的求饶。
  居然,是真的啊?
  祝辛忍不住笑,笑出声,大笑出声,笑出眼泪。
  这一秒,他忽然体会到程林和自己的相似之处。
  同样敏感,差别在于察觉不利环境,自己会防备,程林变得攻击性十足。都是刺,自己选择防守,程林选择攻击,他的攻击让他看起来更强大,可其实,盔甲还是箭矢,刺下面,谁不是血肉之躯?
  谁敢掂量着二两血肉大言不惭地说真心是不要紧的东西?
  他忽然就明白了程林的盔甲是什么样子,所谓的不在意旁人喜欢,不靠喜欢活着,不需要有谁,都是笑话。
  爱和喜欢,程林也想要极了,他想要疯了。
  祝辛忍笑,生平头一次心里有了快慰感觉,这一秒比过去的任何一天都要痛快,哪怕是逃离家庭逃离痛苦,哪怕听说程林这五年大半时间是个只能坐轮椅的残疾人,哪怕听说人人皆有不幸也不足以抵扣这一秒的万分之一快意。
  ——祝辛终于意识到程林每次向自己开口求饶都是撕开盔甲跪地,不到鲜血淋漓走投无路的时候不会开口。
  程林自诩刀枪不入,但是甘愿向自己露出要害,只因为他也好多次走在绝路上。
  只是因为,他所谓的“不靠喜欢活着”,“真心这玩意儿又不能当饭吃”,所谓的轻蔑,都被推翻了——他喜欢极了,喜欢惨了自己。
  祝辛蹭地站起来,做出很不祝辛的反应,捂着脸大笑。
  程林不解祝辛忽然怎么了,却见祝辛很痛快笑了几声之后放下眼,用生平从没有过的语气问:“你怎么不问我愿不愿意留下了?”
  程林无言——为什么?
  当然是感觉到祝辛去意已决,而恰好,他也不想再强求祝辛,不想再做祝辛身上的污点,不想再做惹人生厌的人。放过两个字,难也难,简单也简单——追不回来了,也就不得不放下。
  他张了张嘴,对上祝辛报复般快意的眼睛,祝辛弯着的眉眼不再如往日低垂温和,而带着攻击性:“是因为明白,我不会再因为愧疚做出任何出卖自我的傻事了吗?”
  程林闭嘴。
  是也不是。
  祝辛说得固然不错,他了解如今的祝辛是一块坚冰,却也不是因为这个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