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被退养后的日常 > 第314章
  十五岁的顾荆之,从初中升入高中,同时也进入了叛逆期,生出了自尊心。顾锋如何他都无所谓,可只要一有人把他和顾锋放在一起提,他就像想把那个人捉起来狠狠打一顿;他还要上学,飞白很小的时候,白天会被送去对门侯大妈那里,到晚上他放学后再接回来。他开始找兼职,端盘子的服务员、打菜洗碗的餐厅帮厨、扫上扫下的保洁、甚至是夜总会里的打手,只要是能赚到钱的,他几乎都干过。
  因为他的家庭,还有他半工半读的生活,尤其是打手这种下九流的工作,他没少遭人白眼。他的性子变得越来越孤僻,穿着打扮也越来越向市井流氓小混混靠拢。他什么都不会,唯独打起架来比谁都狠,在学校里横着走,出了校门也只有他打别人的份。
  后来遇到了一个姓李的会所老板,听说他们招人看场子,能挣很多的钱,他二话不说就答应,还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小顾哥”。
  孙齐才觉得他不堪教化,屡次想开除他,但一个姓王的老师一直劝阻他。他一气之下,就把顾荆之扔到了那个多管闲事的老师班上。
  据说他叫王德的;据说他在班主任堆里是出了名的好脾气,也是出了名的好欺负;据说他当年第一次当班主任带的是文科班,因为文科班主任中辞职走了一位,而剩下的正好是一个全是混世魔王的班级,现有的文科班主任都不愿意接手,扬言丢给他就辞职,于是丢来丢去,丢给了好欺负的王德。
  他自己是不介意的,能当上班主任,就意味着工资会涨,虽然不多,但也是实实在在的钱,他很满足。当年那一届混世魔王在他的管理下还算学得不错,他颇有成就感,于是在看到同样“不堪教化”的顾荆之时,他又回忆起了当初的峥嵘岁月,立志要把他拉回正途!
  顾荆之到他手底下第一天,王德就把他叫去了办公室。他坐着,顾荆之站着,视线上挨了一截,顾荆之还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一开口就是一股地痞流氓的气息:“你是不是傻?”
  王德:“……”
  “孙齐才那个王八摆明了是看你好欺负,你还敢答应?”顾荆之说,“不都说聪明绝顶吗?我看你顶都绝了,也不聪明啊!果然是世事无绝对。”
  王德:“你到底想说什么?”
  顾荆之:“开除我。”
  王德:“你想得美!给我回去背书!”
  过了不到一周的时间,顾荆之就发现王德很关注他。
  别说是过问他的成绩,找他做心理辅导了,就是上厕所时偶遇了,他都要趁着提裤子的时候瞥他两眼,幽幽地说:“你今天写作业了吗?”
  一开始,顾荆之念着他好歹是个班主任,多少给他面子,耐着性子听他疯狂输出各种老妈子式的关怀。后来,他实在听不下去了,索性就直接摊牌了:“我没写,怎么着吧!”
  “我根本就没考试,怎样?”
  “我就是去私人会所那种不干净的地方给人当打手了,你能弄死我是吗?”
  “……”
  每到这时,王德就没词了,通常会笑眯眯地让他回去。然后第二天,他就能找来几个学生来继续做心理辅导,一连五六个男生高矮胖瘦不一,说话方式也不一样。唯独谜之相似的地方,就是他们都和王德一样有着或明显或隐藏的老妈子心态。
  “荆之!你作业写了吗?要是没写,我可以帮你,当然不是直接给你抄,是辅导你!”
  “顾荆之,你别总在教室里闷着,走!咱们出去打打篮球去,不行就踢踢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铅球都可以,我都挺拿手的。”
  “顾……顾荆之,王老师让我来找你,劝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顾荆之我跟你说,我那儿有顶顶好的工作,一个月就能赚三千块钱,去看看不?肯定比你现在打工的地方好一百倍!”
  顾荆之一一把他们都气跑或者打跑了。到了第十次后,王德居然找了一个女生过来!这女的叫余茜,倒不是个老妈子,可她是个女的……这总不能下手打吧——丫的,王德这只老狐狸!
  “嗨,你就是顾荆之啊。”余茜舔了舔嘴唇,“长得还不赖嘛。”她叹口气,耸耸肩,似乎很无奈:“你别生气,我小姨夫这人怀揣着一个英雄梦,不过他飞天遁地,拯救世界的本事倒是没有,最热衷的事情就是帮扶老人,拯救深陷泥潭的少男少女——烦是烦了点,但心还是好的。”
  说完,又见四下无人,往他身边凑了凑,用手遮住嘴巴,小声说:“话说,让他这么费心的,你还是第一个。”
  顾荆之:“……”
  余茜的服务态度尽职尽责,且心性坚韧,毅力非常。再加上她是个女的,顾荆之多少有所收敛,不曾打骂她,就更加放肆了。
  至于她是如何“帮助”他融入大家庭的呢?具体案例如下——
  他不想写作业?没关系,余茜写!大笔一挥,歘歘歘歘,双份作业完成,写上顾荆之的大名儿,往课代表手上一交,在辗转至老师手中。老师看到顾荆之的作业颇感欣慰,心觉这真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眼泪几乎要掉下来——欸,等一下,这字迹怎么这么像个小女生呢?
  刚要掉下来的眼泪瞬间收了回去。老母亲心态转变成了福尔摩斯,只不过顾荆之以前从不交作业,便是偶尔写出来的字,也是一看就知道那是胡乱瞎写的。那这一手漂漂亮亮,干净整洁的作业,到底是有人代写的还是自己认真写的?因为没有历史记录可考,老师又不是真的福尔摩斯,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答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