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全军列阵 > 第61节
  城主布孤心住的很高,站的也很高,所以一直在他身边的宁儒伞,怕的一定不是这样的高。
  云州已经好几年没有战事了,天子之心,容得太平,容不得太平大将军。
  布孤心的一举一动,都可能是天子授意,最终是图那高处。
  布孤心只是住在山上而已,还不敢超过天水崖半分,只敢住在半山腰。
  北野王拓跋烈不一样,他不是住在高山上,他自己就是高山。
  所以宁儒伞必须死,城主府和朝心宗的事必须没有关系。
  就在想到这些的时候,金胜往忽然听谭长卿语气有些沉重的说了些话。
  谭长卿道:“我与宁儒伞也算是至交好友,想不到他连我也骗了,竟是牛勤的人,可是啊,这几年来他与我朝夕相处,虽不是同窗却远胜同窗。”
  他看向金胜往:“所以我有个不情之请,宁儒伞论罪当诛,可大人能不能给他一具全尸?”
  金胜往道:“这……”
  谭长卿道:“我曾学过几年的医术,知道个方子,人吃了之后可以死的没有多大痛苦……”
  金胜往感慨一声道:“宁儒伞有先生这样的朋友,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谭长卿自然明白金胜往已经松口,所以抱拳道:“多谢大人成全!”
  毒死一个宁儒伞,对于金胜往来说算是真正上了城主这辆车的投名状。
  谭长卿恰到好处的说道:“我对大人感激不尽,城主对大人,应也是要多加感谢。”
  金胜往笑起来。
  若天子要除掉北野王,那他此时上城主的车,便是为将来得以保全铺好了路。
  所以这一路上,这两个人更是相谈甚欢。
  “唔。”
  谭长卿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那个叫林叶的年轻人,为何会有一身血衣,为何会假扮朝心宗余孽,为何他就知道草头山会有人来?”
  金胜往一怔。
  林叶说过,血衣是他自己做的假,他知道草头山是因为他也盯着那茶楼。
  谭长卿语重心长的说道:“宁儒伞不胡乱诬陷人,这自然是好事,有些人嘴巴未必严,这就不是好事了。”
  说到这,他想打开车窗透透气。
  大街上为何很安静?
  金胜往也觉得不对劲,凑到车窗前往外看,这原本该车水马龙的大街,人怎么如此稀少?
  正纳闷,忽然听到一阵笑声。
  他们俩寻着声音看过去,就见一个身穿鹅黄色长裙的漂亮女子,拉着一个腼腆的漂亮少年,大笑着从一家青楼里走出来。
  大街上安静,是因为前边全都是边军。
  ……
  ……
  第52章 一尾鱼
  看着前边那被拓跋云溪拖着走的少年,金胜往陷入了沉思。
  只是觉得稍显不可思议,捎带着有些淡淡的悔意,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愧疚。
  那少年说他要回去先拖住郡主,不然大人的事都不好安排。
  他没有食言,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不,那是一个十四岁的男人,他已经明白什么是说话算话。
  如果拓跋云溪真的如上次那样一脚踩进来的话,那别说是他,城主大概也在准备退路了。
  金胜往还不知道宁儒伞的露脸至不至于让城主府和北野王府走到对立面,但他知道他这样的人,一定是炮灰。
  他还有那么一点尊敬林叶,毕竟懂得说话算话的男人着实不多,从一岁到一百岁都算上。
  可是就在回府衙的半路上,金胜往和谭长卿在谈的,是如何让这个少年闭嘴。
  活着的人就不可能一直都闭嘴,他们两位大人物在一辆奢华的马车里,谈笑间决定了一个少年的生死。
  以他们的身份,上嘴唇碰碰下嘴唇,真的能决定很多事,可此时此刻却发现,这少年的命他们决定不了了。
  “这世道,真讽刺。”
  金胜往自言自语了一声,有点像是自嘲,或是在说给谭长卿听,然后他就钻出了马车,脸上堆起他擅长的谦卑笑意,一溜小跑着往拓跋云溪那边过去。
  而此时,拓跋云溪正在笑话林叶。
  “我一个女人都不怕,你又怕的什么?小姨告诉你,这世上的酒种类万千,可都不如躺在青楼姑娘怀里喝的酒美,而你,却怂的在茅厕里躲了小半个时辰。”
  林叶:“小姨,我……年纪尚小。”
  拓跋云溪:“所以我也不为难你,免得被我师姐知道了说我胡来。”
  她说话的时候看到金胜往朝着这边跑过来,也只是看了一眼而已,然后拉了林叶的手:“走,去挑几块布料,做几件新衣服。”
  金胜往颠颠儿的跑过来,却见郡主都没打算搭理他,拉着林叶的手进了一家裁缝铺子。
  金胜往稍稍迟疑了一下,又颠颠儿的朝着裁缝铺子跑过去,脸上还是那般谦卑的笑容。
  跑到铺子门口,刚要行礼,拓跋云溪拉着林叶的手出门来,一边走一边嘟囔着:“竟是没有一块料子能入眼。”
  就这样从金胜往面前经过,朝着下一个铺子走。
  金胜往的腰都已经弯下去了,人家走过,他讪讪的笑了笑,又提着衣服朝着下一个铺子追过去。
  拓跋云溪此时好像变了个人,不再是刚才那个带着林叶闲聊闲逛的小姨了。
  她一边走一边对林叶说道:“你瞧,人就应该往高处走,你身上是布衣,走在大街上被人撞了一下,若不如人家强壮,你连让对方道歉的资格都没有,说不得还要挨打。”
  她说话的声音不大,可在她们两个身后点头哈腰跟着的金胜往,一定可以听到。
  拓跋云溪继续说道:“可你要是穿着一身锦衣,走在大街上,再强壮的人,只要穿的还是布衣,他就要躲着你走。”
  她不拉着林叶的手了,而是一只手搂着林叶的肩膀走。
  “当你身上的锦衣颜色比别人的锦衣好看,颜色更鲜亮,那么你就不用去和一条毛色看起来很鲜亮的哈巴狗谈条件,与哈巴狗赌命。”
  金胜往的脚步骤然一停。
  可是他停了,拓跋云溪揽着林叶的肩膀还是自顾自走着,又怎么会在乎他?
  于是啊,这位府治大人深吸一口气后,再次堆起笑容,颠颠儿的跟了上来。
  拓跋云溪道:“小姨不是在教你怎么去做一个坏人,而是在教你什么是人。”
  林叶点了点头。
  这些话听起来会有些伤人,可是这些话又是连林叶这个年纪都能听懂的道理。
  只是绝大部分少年能听懂却不在意,因为他们有更多的东西要追求,就是不想追求道理。
  自由,美好,爱恋,甚至是挑战规则,每个人都从少年时期路过,所以知道这个时期的人们啊,认为的牛皮是什么。
  敢骂街,敢打架,敢追求姑娘,敢放肆,敢放荡,敢放浪形骸。
  这个世上的绝大部分少年都觉得自己很牛皮,他们打群架的时候敢下死手,眼神凶狠的像是狼。
  然后看到一队骑兵护送着一辆奢华的马车经过,他们会下意识的躲开。
  然后他们看到马车里有个和他们差不多一样大的少年,穿着锦衣,看向他们的目光哪怕是平静的,他们也会觉得那锦衣少年是满眼不屑的看着自己,于是他们大概都会一个反应。
  啐一口,骂一声……操!以后老子有钱有势了,让那样的家伙跪在老子面前。
  事实上,他们的老子年少时大概也这样啐一口骂一声过,只是发过的誓,他们的老子没能做到,他们大概也很难做到。
  这个世上啊,于少年时就明事理有志向,且为之奋斗的人真的太少了。
  所以有一个算一个,皆为人杰。
  “小姨不希望你是一个为了成功而不择手段的人,但小姨同样不希望你是一个碌碌无为的人。”
  拓跋云溪语气还是那么柔和,可是话里的意思,已经和温柔无关,她只是用温柔的方式来告诉林叶这世界的本质。
  “所以,当你面临困难只能赌命的时候,你其实什么都不是,你只是有些小聪明的勇敢的笨蛋。”
  她还说过,林叶,是一个有勇有谋还很傻的人。
  她说:“如果这样的话,我宁愿你是一个不择手段之后成功的人,最起码你不会吃太多亏,明白小姨的意思吗?”
  林叶点头:“明白。”
  然后补充:“是的,小姨。”
  拓跋云溪道:“谁的命都只有一条,谁都是第一次来这人间,如果已经没有别的选择非要赌命不可,那就选择赌个大的。”
  她说:“小姨已经配合你演了戏,但小姨不能经常陪你演戏,因为你和小姨之间的距离太远了,小姨刚才和你说过,如果你不到足够高的地方,小姨没法带你玩。”
  她驻足,松开了搂着林叶肩膀的手,本是要直接撤回来的,可最终还是在林叶肩膀上拍了拍。
  “小姨只是在帮你把眼睛睁大一些,不是在帮你走上高处,自己走,走的坚实一些,小姨可以在前边等你,你记住,没有小姨不能等,只有你自己不愿走或是走不到。”
  说完她招了招手,那辆始终都和她保持着一定距离的粉嫩马车跑了过来。
  拓跋云溪上了马车,她不是要回北野王府,她说过要在武馆住一阵子。
  但她没有让林叶上车。
  路啊,还是得自己走,这世上哪有什么都不图的顺风车,就算有,可顺风车与她有什么关联呢?她的车从不是顺风车,没那么廉价。
  这云州之内啊,有多少家世不凡且自命风流的人,就算是一掷万金甚至再加上卑躬屈膝,也只能是尴尬的站在路边,看着那辆好像有些俗气但谁也不敢说俗气的马车扬长而去。
  金胜往气喘吁吁的跟着,到最后那位郡主也没正眼看他一次,更不会给他说句话的机会。
  有些人的不配,拓跋云溪甚至都懒得表达的委婉些。
  但他居然好像不觉得尴尬,还像是与他有关一样挥手送别。
  然后他直起腰,用很温柔的声音问林叶:“小叶子啊,郡主和你很熟悉?”
  林叶摇了摇头:“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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