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全军列阵 > 第62节
  金胜往笑起来:“这样啊……我就说,郡主她怎么会和你很熟呢,大概是因为……”
  林叶:“今天我也是第一次正式认识小姨。”
  说完后迈步而行,扔下了那个张大了嘴巴有些愣神的金大人。
  他一边走一边想着,狐假虎威大概就是这样了吧,这不大可取,小姨说的对,路还是要走的坚实些,得自己走。
  可是他看到金胜往那个吃瘪的样子,还是觉得心里有些舒服。
  小姨说配合他把戏演完了,到金胜往目瞪口呆的这一步,确实是真的演完了。
  于是林叶告诉自己,这个世上有个小姨,可是远在天边,暂时就忘了吧。
  金胜往看着林叶走远,他觉得自己去城主府那么快就表明了态度,是不是稍显草率了?
  回到马车上,金胜往看向谭长卿,他觉得自己不是在看谁,而是在照镜子。
  谭长卿的脸色和他应该是一样的。
  “那就是林叶?”
  谭长卿问。
  金胜往点了点头:“是啊,那就是。”
  谭长卿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有些感慨的说道:“这么多年,雷红柳是郡主师姐的事谁也不知道,雷红柳从没有去抱过那条大腿,我听闻她逞强好胜没人敢惹历来只靠她是个泼妇,连北野王府的大门都没有靠近过,为何她的弟子,一个没来路也不起眼的小孩子,随随便便就抱上了?”
  金胜往看了谭长卿一眼,没回答,可眼神里的意思是……谭先生你是在问我?
  我他妈又怎么知道?!我他妈又没抱过!
  这辆马车里的两个都是一把年纪还称得上阅历非凡的人,都沉默了。
  之前还谈笑间定人生死,此时却像是没了漆面光泽的木头人。
  而在另外一辆张扬无比的马车上,拓跋云溪的眼神却变得犀利起来。
  “小禾。”
  “奴婢在。”
  “我师姐她这个人,在予心观修行后出门要走的本该是登天路,可她自从准备好嫁给严洗牛之后,就打算做个无欲无求的凡人了,她甚至已经做好了当黄脸婆的准备。”
  拓跋云溪靠在窗口,手扶着脸颊。
  “她只是忘了,不是她想做个凡人,这人间就容得她夫唱妇随举案齐眉。”
  小禾问:“大小姐,是要教训教训那些家伙吗?”
  拓跋云溪摇头:“这事不简单,单单一个金胜往,不值得我去钓一尾鱼。”
  她看向小禾:“咱们先不回武馆,去砵舟湖,你派人回去告诉拓跋烈,我想吃他做的鱼了,要吃新鲜的,让他到砵舟湖来做。”
  停顿片刻,她又加了一句:“让他带自己的酒,不许偷我的,顺路买些白豆腐来。”
  ……
  ……
  第53章 这本就是个满是阴谋的世界啊
  云州城以外的人,都觉得北野王府一定就在城中心位置,是最繁华之处,因为那可是北野王府啊,哪能不在最好的地方呢?
  可北野王府的位置之偏僻,让很多人都不理解。
  曾经云州城有个说法,这城内南尊北贵东贫西贱,北边富贵,城主府和天水崖都在城北山腰处。
  世人都觉得,上阳宫选址,自然选的是风水最好处,所以哪怕他们不敢挨着上阳宫住,也要想办法尽量离得近一些。
  所以北城这边,富户云集,从距离天水崖的远近就可以看出,这人家的权势如何。
  能几乎挨着天水崖的,不就是一座城主府吗。
  而所谓的南尊,只是因为有一位北野王。
  南城本是穷困百姓住的地方,而且因为云州太大,南城大片荒芜。
  只有一座北野王府在这撑着场面,而且王府也说不上有多气派。
  可北野王什么时候是需要靠这些来长脸面的?
  王府的规模着实算不得有多大,依着拓跋烈的性子,当然不会给人在是否僭越这种事上抓住把柄。
  拓跋烈也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犹如身处云端一样的人,他最喜欢的就是闲来无事种种地。
  很多南城百姓都见过,在王府外边有一大片农田,那是王府包的地,每年都如数向云州府衙交租金。
  有个看起来很壮硕,皮肤黝黑,经常只穿个汗衫,脖子上搭着一条白毛巾的中年男人在田里干活。
  裤管一挽,赤脚踩着泥地,腰带上挂着一个大葫芦,手中一把锄头上下翻飞。
  不少人见过这场面,可百姓们不知道啊,这人就是北野王拓跋烈。
  所有见过的人,大概也都觉得,这农夫只是王府里的长工,为王府种庄稼的。
  富贵人,总是会有太多讲究,尤其是吃穿用度上,讲究多到让寻常百姓们听起来犹如天方夜谭。
  有人说,那些富贵人家里吃饭,米要一粒一粒的挑,菜要一叶一叶的选,还说哪怕是便宜的豆芽菜,也要把一根一根的去头去尾。
  所以王府里雇个长工种田,这又有什么说不过去的?毕竟吃自家种出来的粮食蔬菜,还图个安心省事。
  小禾派回来的人到农田里,俯身和拓跋烈说了几句,拓跋烈眼神都亮了。
  他问:“大小姐她真的是这么说的?”
  仆人回答说:“回大将军,大小姐确实说的是,想吃大将军做的鱼了,大小姐已在砵舟湖等大将军。”
  拓跋烈手下的人都不会管他叫王爷,因为拓跋烈不喜欢,他还是习惯了被人称为大将军。
  “哈哈哈哈!”
  拓跋烈大笑起来:“你先回去告诉她说我马上就到,我得先回去洗澡换衣服,那丫头可不喜欢我一身臭汗味。”
  说完就急匆匆的往回走,连锄头都不要了。
  走了几步又回头:“大小姐确定是要喝酒?”
  仆人俯身:“大小姐说请大将军带着酒,应该是要喝酒的。”
  拓跋烈想了想,心说那可太好了。
  仆人觉得不放心,大声补充:“大小姐说,大将军可不能去偷她的酒。”
  拓跋烈一挥手:“知道了知道了!”
  这光着脚的中年汉子,一口气跑回王府里,满院子都是正在练功的精壮将士,见到拓跋烈,立刻肃立行军礼,喊一声大将军威武。
  拓跋烈一边快步走一边喊:“去几个小王八蛋给我打几桶水来,我要冲澡。”
  说话间,人已经跑到后院去了,轻车熟路,用最快的速度进了拓跋云溪的酒窖。
  他回身吩咐:“来两个人,搬两坛酒出去,大小姐要与我喝酒。”
  看管酒窖的下人脸色为难:“大将军,大小姐知道吗?”
  拓跋烈:“废话!没听见我说是大小姐要与我喝酒?若非她允许,我会来?”
  看管酒窖的人将信将疑,但是看大将军说的那么郑重,态度那么诚恳,也就搬了两坛酒出去。
  拓跋烈:“这可是大小姐她要喝的酒,你们别拿差一些的糊弄我。”
  下人面露难色,犹豫了一会儿,又搬了两坛酒出去把刚才的酒换了回来。
  拓跋烈趁着他们出去,自己也抱起来一坛,就在那看管酒窖的人第二次搬酒的位置抱的。
  想喝他妹妹的好酒还得耍心眼,大将军也是很难了。
  出门的时候,手下人见了连忙要过来接,他摇头不给。
  “那两坛装车,这个你们不用管。”
  说完抱着酒坛蹬蹬蹬的快步走,直接回了他书房,往左右看了看,最终选择把酒藏在里屋床底下。
  这名震天下的北野王,因为成功顺了一坛好酒出来而喜气洋洋,掐着腰站在床边傻笑,比打了一场胜仗还要得意。
  冲了澡换了衣服,大将军上车往砵舟湖方向赶,好在是砵舟湖也在城南,并没有多远。
  另外一边,云州府府衙。
  金胜往看了一眼谭长卿:“谭先生要去见见宁儒伞吗?毕竟两位相处多年,若还有些临别的话要说,谭先生可先去交代。”
  谭长卿摇了摇头,从袖口里取出来个纸包递给金胜往:“这药给他吃了,活人我就不见了,死人我要验尸。”
  金胜往心说那你们可真称得上是至交好友啊。
  城主布孤心若不让人亲眼看着宁儒伞死,他大概要有很长一段时间睡不着觉。
  后院的这间屋子原本也普通,可关进去不普通的人,这屋子都显得气场不一样了。
  或许也是因为前后窗户都被堵上的缘故,屋子里显得有些阴暗,不点灯烛,连人模样都看不清楚。
  金胜往拿着毒药进门,摆了摆手示意手下人全都出去。
  宁儒伞看见他的时候,大概就明白自己下场是什么,他一眼就看到了金胜往手里的纸包。
  以前城主府里有人做错事的时候,他也给人去送过药,也是这样的纸包。
  此时他的药劲儿差不多已经过去,身体恢复了几分力气,但他却懒得挣扎了。
  之前金胜往离开的时候,吩咐人摘了宁儒伞的下巴,此时金胜往缓步过去,抓了宁儒伞的下巴来回扭动几下,把下巴给挂了回去。
  宁儒伞活动了活动嘴巴,笑着问道:“金大人,也会些手段?”
  金胜往道:“粗浅医术,略懂一二。”
  说完后他坐到宁儒伞对面,语气温和的问:“宁先生还有什么要嘱托的吗?我可以办到的事,皆尽力而为。”
  宁儒伞笑问:“你这么快和城主大人谈好了条件?你就不怕,我一死,你手里也就没了本钱,城主大人若翻脸无情,你也没办法再赌下一把?”
  金胜往道:“宁先生说笑了,我这样在夹缝里求生存的人,哪里有赌一把的资格,别说上一把下一把,我一把都没有赌过,我只求苟延残喘而已。”
  宁儒伞道:“也对,玉天子派你来云州,是做云州的第二只眼睛,城主大人是一只,你是另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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