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综合其他 > 裙臣 > 第106章
  “南宗,你睡了吗?”
  没有听到回答,夏归楚稍微安心了一点,继续说下去:“提离婚这事我是不对,但我也不后悔……哎你别骂我呀,别人骂我我可以不在意,你骂我我会伤心的……”
  当然没有人骂他,除了夏归楚自己的声音,房间里静得只剩窗留一线泄露的风声。
  “用力爱过一场,太用力了,心里就会有各种不平,”夏归楚自我检讨,“我那时也很弱,根本帮不到你什么,只能在那些没什么用的地方逞强,挺傻的。”
  “所以分了也好,对吧?”
  他自言自语,越说声音越低,竟然把自己催眠得阖上了眼睛,夏归楚看不到被月光笼住的身后人,缓缓睁开了眼睛,双唇颤颤地似乎想说什么,却终于还是没有开口。
  水灯节,顾名思义,是把一盏盏装满祈愿的灯,放入普腊河中,让人们的愿望顺水而下,流向天际。
  戈兰的水灯节独特在于,那些河灯的造型大多是莲心月轮的形状,和持明教最常见的装饰一致,人们放下河灯,向蓝萨尔祈祷,为月君祈福,表达敬爱,常有好心人站在水里,护佑河灯不被河水打湿打沉,顺利飘远。
  今夜也有明月,虽不是满月,斜挂在天幕上,像曹南宗弯弯的眼睛。
  夏归楚看看月亮,看看穿上他送的那条墨绿裙子的曹南宗,背后是银带似的普腊河,河灯星星点点,远处是深沉的摩罗山,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安心宁静。
  那安心肆意膨胀,让他罕见地自己说出了个展的理念。
  “我一直觉得戈兰是个很特别的地方,这么小,却包含了这么多东西,古老的,现代的,住在圣坛的时候,好像住在桃花源,时间都仿佛停滞了,可下了山,这里那么生机勃勃,时间飞快,和其他地方,”夏归楚牵起曹南宗的手,在他手背落一吻,“这里是我的故乡,我曾经讨厌过它,逃离过它。可它始终是我的起点,它孕育了我,孕育了你,我想把我所见的戈兰,我所见的你,展示给所有人看——”
  “这是我的来处,也是我归宿。”
  轰然一声巨响,高远的天空燃放节日的礼花,震得夏归楚耳朵嗡嗡作响,犹觉不够热闹似的,一盏盏天灯随风而起,飘飘摇摇直上云霄,映得夜空一片煌煌。
  “我知道,”曹南宗笑盈盈地看着夏归楚,眼里映出漫天灯火,“我是你的铁粉啊。”
  “你说什么——”夏归楚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大声嚷嚷,“好吵,我听不清……”
  曹南宗无奈地笑笑,捧起夏归楚的脸,吞掉了这人多余的词句,此时此刻,耳膜里鼓噪的心跳声、水声,并不比节庆的烟火、欢呼逊色。
  那个吻并没能持续很久,周围人太多了,人人放完河灯,又纷纷放起天灯,大家推推搡搡的,要找给站稳落脚的地方都难,还有忠实的信徒,跪在地上叩头,一不小心就会踩着人。
  “早知道,还不如在阳台看灯算了,”夏归楚意犹未尽,颇有些不爽,“视野好,还不会有人碍手碍脚。”
  “可是过节嘛,要身在其中,才更有意思吧。”曹南宗倒是看得开。
  夏归楚眼睛一转,不怀好意地笑:“你说,这些人又是河灯又是天灯的,说是为你祈福,却不知道他们的神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他们不是为我,是为月君这个符号,”曹南宗浅浅一笑,单手立掌,“但话说回来,神确实就在你我之中,每个人都能修成神。”
  咔擦一声,夏归楚按下快门,又拍下一张独一无二的照片:茫茫人海中,斯人一袭绿裙,洗尽铅华,只凭一笑脸上光辉赫赫,长发半扎半垂,蓝绿和纯白的孔雀羽做发簪,随风颤动,那眼状斑活像看向世间的神眼,慈悲包容。
  胶片机无法回头查验照片,但夏归楚也不需要回看,好坏他心里明晰,拍曹南宗他从来不用担心拍坏,因为面对这个人,他有无穷的创作欲。
  “我可不想修成神,”夏归楚一首捏着相机,一手轻轻摩挲曹南宗的脸颊,“这红尘万丈,我还没享受完呢。”
  唯这相机和曹南宗,是他的红尘至宝。
  二人一路走走拍拍,手牵着彼此,穿过人群,体会那份喧嚣中彼此依靠的安宁。找了片相对宽敞的小空地,他们也买了一只孔明灯。
  夏归楚嫌灯的花样太简单,买了只笔,捡起自己丢失多年的业余画手技能,在灯的纸面上画了两个小人,一个一口鲨鱼牙笑得猖狂,一个长发眯眯眼、眉心点朱砂,代表他自己和曹南宗,再用俗气的红心相连,自觉非常完美。
  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小人图像,曹南宗评价道:“我眼睛没那么小吧。”那口气和他点评那些伪造的神像差不多。
  夏归楚笑得乐不可支,点灯的手一抖,谁知那孔明灯忽悠一下蹿上天,被风偶然一吹,歪向一边,撞上另一只。
  曹南宗眯眼看着空中的灯,心里闪过一丝不祥的预感。
  果然,两只灯撞一起后很快燃烧起来,风却不止,让空中的火球飘来荡去,转瞬火烧连灯,殃及茂盛的椰棕烧得噼啪作响。
  众人惊呆一瞬,很快尖叫声、奔走抢救声响起,喜庆祥和的氛围眨眼成泡影,人潮瞬间汹涌起来,滚滚碾过所有绊脚石,有人在惨叫,有孩子在哭喊妈妈,有老人高呼“月君保佑”“神主宽恕”,而夏归楚和曹南宗紧握的手,终于被这一片混乱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