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明烽沉默了一下,才说:“gdb的冰糕当初在外面跟女粉合了个影,结果被那女粉拿着照片去微博招摇撞骗,坑了一波名声,被黑得很惨。”
  “这事儿后来出实锤证明那粉丝是偶遇的冰糕然后合影,两人从未有任何关系,但是实锤出来之前,冰糕都快被网上那些话逼炸了。”
  “你粉丝越来越多了,该小心的地方还是要注意一下。人情复杂,什么时候吃了亏,都不好说。”
  林紫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好,我懂了。”
  越明烽抽空瞥了他一眼,哼笑:“上路的铁憨憨,你懂了什么……”
  林紫抱紧了两个猫包,不时伸手撸撸那两个毛绒绒的小脑袋,“我懂叔叔是担心我,就行了。”
  两人这一去一回,花了不少时间。回到别墅区门口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路过门禁的时候,门卫大伯ban探出半个身子来,“小烽啊!有人找!”
  越明烽:?
  门卫大伯:“你高中同学来探望你啦!就这儿坐着等你呢!”然后他让开身子,往里边招呼了一声。
  林紫听说是越明烽的高中同学,有些好奇地往门卫室门口看去。
  就见着一个面容柔美,气质清俊,年龄介于少年到青年之间的男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穿着白衬衣,手上搭着一件牛仔外套,看上去气质干净,一眼看过去,就容易让人心生好感。难怪平日里油盐不进的门卫大伯竟愿意让他进门卫室等候。
  林紫形容不来这人有多好看,只觉得这人从小小的门卫室走出来的瞬间,感觉那边都亮了不少。
  他惊叹:“哇,叔叔!你同学生得好俊!”
  却没看见,越明烽的眼神冷了下去。
  第70章 沈清平
  总有一天, 阴霾会都散去,伤疤也会痊愈,年轻的眼泪全部干涸,留存下来的, 是强大与坚定不移。
  最难熬的时候, 越明烽缩在窄小阴暗的房间内, 手上握着那支十六岁那年父亲赠送的rms05机械钟表钢笔, 在最喜欢的那本《大都会:绘地图中的城市记忆与梦想》的扉页上, 写下了这句话。
  后面多个难熬的日子,他每晚将书页翻开, 看自己鼓励自己的这句话, 看书本中那些古老的地图,看自己最初的梦想。
  那个时候的日子, 是真的难捱。每日陷在阴暗的筒子楼里,看着狭窄仅容一张单人床和一张木桌的房间, 走过昏暗又脏污的长廊,在充满雾霾的天气中下楼,去打五份工, 然后拿微薄的百十块日薪, 在深夜返回。
  有时归来太晚,房东锁了大门, 就只能在楼梯口等一晚。天气冷了,受不住的时候,就去几条街之外的24h便利店坐一会儿, 取取暖。
  住在同一幢楼里的邻居, 也多是些疲于为生活奔波的人, 每日为着小事争斗不休, 将心里的愤懑发泄在年幼的孩子身上,一点蝇头小利都能成为争吵打架的理由……
  暗无天日的筒子楼,暗无天日的生活。
  仿佛看不到任何一点光。
  可即使是在那样的地方,少年的越明烽也保持着心灵的坚定与明净,仿佛丝毫不受那样无望的环境和生活影响。
  他的特立独行,很快就引来了邻居们的排挤。
  有一天他被好几个成年人刻意找茬,然后跟他们打了一架之后,他突然很想念前不久刚刚跟自己分手的沈清平。
  他洗了个澡,将脸上和身上的血污擦干净,将伤口包扎起来,然后偷偷去学校门口,去看了沈清平。
  那一天回来之后,他睁了一宿的眼,直到第二日太阳在雾霾中升起,他忍着身上的疼痛和心上开出的巨大创口,照常出门去打工。
  出门走到街上的时候,有柳絮飘到了他的眼前。
  前方是绿化的灌木,树与树之间隔出了一小段距离。
  就是那一小段距离,得以令阳光洒落下来,如同有实质一般。无数的柳絮在阳光的照耀下飘零飞舞,在京城忙碌的早晨定格出一幅柔美的画卷。
  他停下了赶往快餐店的步伐,看着那一个小小角落的美景,眼眶忽然有些红。
  在那一刻,他觉得,对沈清平的那些感情已经耗尽了。
  连同那些年少的固执、割舍不下的理想和对这座城市的乡愁。
  曾经想要考的大学、专业和热爱着的理想,曾经想要哪怕挨着父母的打也要携手一生的人,都成了少年的一种天真的妄念。
  不要了。
  都不要了。
  然后在网吧值夜班的时候,进了lol的游戏坑,然后被方小金发现和挖掘。
  方小金亲自来到京城,将他从那个腌臜无望的角落挖了出来,带到了长江之尾,申城。
  方小金问他要不要去申城打职业的时候,他没有半点犹豫。
  方小金担心他会不会对生长了18年的家乡感到不舍的时候,他也没有半点不舍。
  他对方小金说:“不是生下来的地方,就一定叫做家乡,能让我像个人一样活下去,看得到光的地方,才叫家乡。”
  越明烽刚刚跟随方小金到申城的时候,和他住进筒子楼的时候一样,除了那支好不容易保留下来的钢笔,一无所有。
  但是,就像他所坚信的那样,以执着勇敢的姿态面对生命中的坎坷与苦难,而它也终将回报你以慷慨馈赠。
  他从阴霾中走出来了,并拥有了并肩作战的队友,有了事业,他们一起在华国创立了一个足以被载入电竞史册的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