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他脑中灵光一闪,“肯定是忘记把名字写上去了!他肯定不知道被你们掳走的人是我,一定是这样!”
  孟梨冲着矮冬瓜道:“大哥,大哥,你再去给他带句话,就说,你们绑走了孟梨!孟是孟浪的孟,梨就是梨花的梨!他只要一听见这个名字,一定会立马带钱过来赎我的,他一定会的!”
  矮冬瓜仰头看了看天色,才又道:“快到午时三刻了。”他这话是同竹竿说的。
  因为午时三刻一过,他们就要依照那位黑衣公子的吩咐,把孟梨弄残,让他的亲生父母来了,都认不出他来,再远远把他丢掉。
  “快午时三刻了?”孟梨愣住,整个人突然很颓靡,一下子就跌坐回去了。
  也就是说,就算矮冬瓜以最快的速度,再去给常衡带句话,常衡也并不一定,就会立马过来赎孟梨。
  因为,这样一来的话,常衡就面临着一道选择题。
  要么,带着五十万灵石去救叶簌簌,要么,就带着五十万灵石,来救孟梨。
  常衡又不知道,叶姑娘是自愿跟叶家人走的,定会以为,如果自己不准时带钱赎人,叶姑娘就会有生命危险。
  所以,这分明就是一场明明白白,残忍又分明至极的生死二选一!
  孟梨之前也大大小小,经历了不少同样的境况,而每一次,每一次,每一次!
  常衡都会选择叶姑娘!
  或许,有那么一瞬,常衡是犹豫的,迟疑不决,举棋不定的,但他最终的选择,必然是叶簌簌。
  孟梨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去,突然没有勇气,让矮冬瓜再去给常衡传话了。
  在小事上,他都从来不被常衡坚定地选择过,更何况是面临生死之选呢?
  他不让矮冬瓜去多此一举,还能骗骗自己说,常衡不知道,常衡不清楚……不知者不怪。
  如果常衡知道,他也被人抓走了,说不准会撇下叶姑娘,第一时间赶来救他呢。
  他还能这么自欺欺人,还能这么自以为是,认为他和常衡是生死之交,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原来,这一切都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实际上在常衡眼里,他永远比不上叶姑娘一根手指。
  既然如此,那常衡之前干嘛还要抱他呢。
  干嘛还要抱着他,那么着急地求他睁眼看看自己,理一理自己呢?
  又为什么要脱|光他的衣服,摸遍他的全身,还用手指触碰他难以启齿的地方?
  那根糖人算什么?
  孟梨直到此刻,才发现自己的真心付出,真的是一文不值。
  他的友情在别人看来,真是好廉价,只用一根糖人就把他哄好了。
  可笑他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之后,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也没吃过一点好东西,抓着两文钱一根的糖人,含在嘴里都舍不得咬,一直叼着,舔了一路。
  最终还是没完全吃到嘴里,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就像他们的友情一样,四分五裂……不,或许从来就没有什么友情,只是常衡出于一种责任,所以,才把他这个背井离乡,无依无靠的可怜虫,带在身边。
  说不准,常衡本来就不喜欢他,甚至还有点讨厌他,嫌弃他呢。是他非要死皮赖脸跟着常衡的。
  【阿梨,以我对小道士的了解,他肯定不会见死不救的!一定有他的原因!阿梨!】
  小系统也看出了孟梨的难过,赶紧飞过来,摸摸他的脸,以示安抚。
  【我现在就帮你咬断绳子,到时候我先挡一挡,你赶紧跑,不要回头,一直朝前跑!】
  可下一瞬,孟梨的衣领就被一把扯住了,他被大力拽了起来,眼前蒙的布,也被扯了下来。
  骤然恢复光明,还不太能适应,当即就眯了眯眼睛,好半晌儿才缓过来。
  “这小子长得真是俊啊,我都有点下不去手了……”矮冬瓜发出了淫|笑。
  孟梨没理会他俩人,只是抬头望着天,看着太阳,望得出神,喃喃问道:“还有多久,才到午时三刻?”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竹竿道:“差不多半个时辰。”
  “那能不能再等等。”孟梨轻轻地道。
  “等?”矮冬瓜嘲笑他,“就是让你等,你也等不来那道士!人家心里压根没你!要是真有你啊,早就满城悬赏,挖地三尺,也要把你找出来了!”
  孟梨的长睫轻轻一颤。
  觉得矮冬瓜虽然丑,但此话不无道理。
  一人之力,或许不好找人,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常衡如果最开始,就拿出那五十万灵石,悬赏找人,只怕全城百姓都会纷纷出动,说不准就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
  可是常衡并没有啊,他守着那五十万灵石呢。
  他一个出家人,守着钱又没什么用,唯一的用处,不就是拿钱去赎叶姑娘么?
  所以,从最开始,孟梨就输了,亏他之前还沾沾自喜,仗着有点小聪明,就想一石二鸟,却不曾想,鱼和熊掌,焉能兼得?
  是他太自作聪明了。
  “大哥,我是真喜欢这小子,要不然,就先让我玩玩吧,好不好?”矮冬瓜色|心大起,搓着手嘿嘿笑,“反正也不打算卖他了,让我玩玩,又怎么了?要是不小心把人玩死了,就是这小子命不好!”
  竹竿一巴掌抽他脸上,骂道:“说了多少回!酒色误事,就是不改!”打得矮冬瓜抱头鼠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