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了,但没有完全摔。
  一条银线横过他的胸膛,将他稳稳拉了回去。
  孟梨低头愣愣地看着银线,忽觉身后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瞬间如芒在背。
  他竟一点都没察觉到,常衡是何时回来的。
  甚至都不知常衡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背后。
  感觉轮椅在动,常衡已经推着轮椅,将他带到了外庭的石墙下,那只猫果然趴在墙头睡觉,舒坦的猫爪都伸出了墙。
  “你把人放走了,自己却留了下来。”常衡的语气很平淡,缓步走至正前面,将一方软毯盖在了孟梨的腿上,蹲下身来,同他平视,“你是打算把自己赔给我么?”
  孟梨没想到他居然是这个反应。
  原本都做好了要迎接狂风暴雨的准备,甚至都打算好,这是最后一次晒太阳了。
  脸上不由浮现出了迷茫。
  按理说,常衡不该去追么?怎么还闲庭信步,推他出来晒太阳?
  甚至,还飞身上墙,将熟睡中的猫抱了下来,轻轻放在了他的腿上。
  孟梨不明白他,真的一点都看不透他了。
  “你喜欢猫,那我就给你找个笼子来,这样你就能养它了。”
  孟梨嗤笑,把猫推下了地,看着猫儿伸了个懒腰,几步蹿到了草丛里,才语气冷漠地道:“我确实喜欢猫,但就是因为我是真心喜欢,才不会用铁笼子关着它。那种自以为是对它好的做法,实则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伤害,所谓的喜欢或者是爱,也无非就是占有欲和不甘心作祟。”
  常衡沉默了许久:“你说的对,是我的想法过于狭隘了。”
  顺势走到孟梨背后,取出一把梳子,轻轻给他梳理有些凌乱的头发,然后用嘴叼着梳子,动作不太娴熟地分出几缕头发,编起了小辫。辫尾系着新买的发绳,这是人间最新时兴的漂亮饰品,各种各样的都有。
  他买了好些,有玉葫芦,铜钱,水滴,红玉珠,还有小铃铛,东西不值钱,但胜在新奇精巧,摊主说了,都是年轻人喜欢的玩意儿。
  既然别的年轻人会喜欢,那么,阿梨或许也会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常衡很用心给他编好了头发,确保没有一根头发打结,或者不顺,才将他抱去泡了药浴。他又换了一种药方,都是很名贵的药材,对活血化瘀有奇效。原本可以针灸的,但常衡考虑到,针灸会疼。
  所以还是选择药浴这种温和的理疗,只希望孟梨能早点站起来,像个正常人一样走在阳光底下。
  药浴之后,常衡依旧没有出去抓叶簌簌,给孟梨擦拭干净身上的水,还给他换了身新衣服,颜色娇艳,外层是喜庆的大红色,里面是白底的里衣。做工很精致,款式也好看。
  最主要的是意外地合身。
  孟梨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量了自己的尺寸。
  “饿坏了吧?我从外面给你买了好吃的。”常衡夹起一筷子清蒸鲈鱼,蘸了汤汁,用手拖着底,小心翼翼送到孟梨唇边。
  孟梨偏头躲开了。
  “怎么,不爱吃鱼?”常衡又去夹红烧肉。
  “我不明白。”孟梨直接开门见山地问,“你明明知道,是我把她放走了,为何还要……”话到此处,他抿住了嘴。
  “为何还要治你的腿,还要小心翼翼呵护你么?”常衡抬眸瞧他,温声细语地道,“你那么聪明,早晚会明白的。”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孟梨又道,手已经摸到了筷子,在地上缓缓摩|擦了几下,把顶端磨尖。常衡只是瞥了一眼,就继续往他嘴里喂了块肉,见他实在不肯吃,才放了下来。
  将饭菜往旁边推了推,保证一会儿的血溅不上去,才扬起了修长的玉颈。
  “那你试试看,能不能杀了我。”
  孟梨攥紧筷子,一言不发,微微垂着眼睫,眼底昏暗不明。忽然,手被一把握住,刺啦一声,那根筷子就穿进了常衡的喉咙里。
  滚烫的血瞬间就溅了出来,孟梨愣住,茫然无措地看了看捅进常衡喉咙里的筷子,跟触电似的,立马甩开了手。
  “不要紧。”
  常衡将筷子拔了出来,声音听起来很沙哑,像是被戳坏了声带。就说这话的空儿,伤口已经愈合了。孟梨看着渐渐结痂的伤,更加茫然了。
  “很神奇,对不对?任何伤落在我身上,都能很快愈合。所以,你杀不死我。”他把染血的筷子,远远丢开,抓过孟梨的手,用手帕轻轻擦拭掌心指间的残血,“你可以把杀我当成一种游戏,或者可以供你排除苦闷的一种方式。不止是筷子,只要你喜欢啊,你也可以用碎瓷片,刀剑,斧头弓箭,鞭子也行,随便你高兴,只是别伤着自己了。”
  话到此处,孟梨手上的血,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常衡仰头冲他笑了笑:“但你身体太孱弱了,只怕拿不起刀剑,多吃点饭,好有力气狠狠折磨我。”
  “……”孟梨把脸扭了过去,好半晌儿才低声道,“我不明白你,你的心思太难懂了,我好累,我不想猜了。”
  “那就不要懂,有仇报仇,有气撒气,累了就好好休息,不想猜就不要猜。”
  “……”孟梨又沉默了好久,“你还会去抓她回来么?”
  常衡摇了摇头:“不抓了,就算你不放她走,我也打算等她伤好之后,就放她离开。”他缓缓道,“我从来没有打算和她在一起,我也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