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综合其他 > 领主游戏[基建种田] > 领主游戏[基建种田] 第113节
  今年的粮商也到了霍格斯郡边界。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粮商们没能在努比尔城等到提前来此等候迎接的霍格斯郡人,而更神奇的是,往年一个个神气得不行.一点点小事就要大闹小闹的粮商们今年竟然没为这事恼,不仅不恼,他们还笑呵呵地飞快往霍格斯郡赶路,身边还跟着一堆以前从未在霍格斯郡露过面的人,这些人穿金戴银,一看就来路不小。
  特鲁斯就是这群粮商里的一个,他出生在帝国西北部的伊路菲斯郡的一个小贵族家庭,伊路菲斯郡地方广阔,奈何土地贫瘠且气候干燥,不适合种小麦,只能用来种牧草放牧。
  但是仅仅吃肉也不够,所以伊路菲斯郡每年都要从外面购买大量的小麦,特鲁斯的家族因为走通了伊路菲斯郡到霍格斯郡的运粮商路,得以在当地有些地位,每年运进伊路菲斯郡的粮食有五分之一都是特鲁斯的家族运回来的。
  但是也仅仅是运些粮食而已,粮食既贵又贱,伊路菲斯郡的普通百姓是吃不起小麦的,吃小麦的主要是贵族们,可小麦面包也不是伊路菲斯郡的贵族们的首选,他们有的是选择,往往是特鲁斯的家族求着这些家族每年固定从他们家那里买粮,而不是他们求着特鲁斯的家族运粮回来。
  所以特鲁斯的家族在伊路菲斯公爵那里虽然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但也得不到什么看重,每年伊路菲斯公爵举办宴会,特鲁斯的家族都坐在最后面最不起眼的。
  可是今年不一样。
  整个伊路菲斯郡的贵族们都听说了霍格斯郡竟然在往外卖瓷器的事。
  霍格斯郡的代理商们以霍格斯郡为中心往外辐射售卖点,距离伊路菲斯郡还远得很,可这不影响贵族们买到产自霍格斯郡的瓷器。
  那可是瓷器!
  谁家有了一份瓷器,那是多么有面子的事!
  过往那些珍贵的瓷器一出现,哪次不是那些顶尖的大贵族才有资格拍卖到手,但是现在就在外郡就是来自霍格斯郡的商人贩卖瓷器,还定价十银币一份,伊路菲斯郡的人听说了这件事都差点以为是自己疯了。
  赶紧让家臣前往消息传来的地方蹲守,想方设法地要给自己家里弄一件瓷器也好传世。即使不拿来传世,转手一卖,也是一大笔赚头。
  当然,他们急,那些有代理商前来的城市的本地人更急,所以等这些外面赶来求购瓷器的人抵达的时候,早就没他们什么事了。
  代理商们说自己能力有限,每次只能带这么多瓷器出来,想买的先排单。
  可总有心急的人等不及,更眼馋这背后的利益。
  眼红心狠的人就暗暗磨刀霍霍了,但是也有一些做惯了生意的人,打算前往霍格斯郡看一看。
  霍格斯郡也就这么些人,他们去年冬天才开始在各地开辟商路,哪里比得上他们这些老商人关系通天经验丰富,要是能无本万利空手套白狼那自然是好,要是套不着,到时候好好合作,也稳赚不赔啊。
  伊路菲斯公爵最近刚和隔壁郡的糟老头子干了一架,手上的兵力有损,而且伊路菲斯郡和霍格斯郡之间隔着三个郡,路途过于遥远,行兵不便还容易半路被打劫,所以伊路菲斯公爵没打算出兵当土匪。
  所以伊路菲斯郡的贵族们就这么找上了早就和霍格斯郡有关系的特鲁斯,希望能让他帮忙和霍格斯郡的人拉关系。
  特鲁斯一.夜翻身,扬眉吐气,当然他也有自知之明,他的家族毕竟没多少底蕴,所以推脱一二做做样子也就答应了,于是今年到了该出发往霍格斯郡运粮的日子,伊路菲斯郡的其他商人们也跟在了他的粮队后面。
  和特鲁斯一样状况的粮队不止一家,霍格斯郡产粮量大,顾客当然不止特鲁斯一位,大家来霍格斯郡运粮这么多年也有些默契,每年都会在差不多的时候在努比尔城聚齐,等人聚齐了,再让霍格斯郡的贵族们好好把他们招待一番才会款款动身进霍格斯郡。
  往年九月末这段日子往往是这群粮商和努比尔城城主双双吃得脑满肠肥的日子,但是今年霍格斯郡的人冷淡得很,不但没有人来迎接招待,连个传话的人都没来。
  粮商们今年也不像往年一样乐呵呵互相勾结,反而随便修整一.夜,第二天就匆匆上路,只为最先和霍格斯郡的人谈好交易。
  奈何大家过去来霍格斯郡的日期都差不多,互相有几斤几两也互相心知肚明,又因为商路开辟不易,往往和时间相关,不同时节的路走起来不同,天高路远水落石出时的路和林木森森时的路走起来完全不同,所以大家能选择的时间范围不多,你提前我也提前,最后反而都撞上了。
  从努比尔城前往霍格斯郡的路上,粮商们互相挤眉弄眼,一边言笑晏晏虚伪交流一边暗地里诅咒对方祖宗十八代。
  但是没等靠近霍格斯郡的边境,他们就察觉到了不对。
  前方道路被封,路边的灌木杂草都有被重器碾压的痕迹,那一道道深深的车辙和错乱的脚印让人心惊肉跳。
  特鲁斯在最前方一挥手,附近几个商队的人都停下了。
  事实上,也不必他做什么指示,大家都看到了。
  特鲁斯这一队人虽然前面领路的是他,但是话事权却不在他手里。
  特鲁斯勒马停在最前方,很快,后面马车慢慢停下,有人下了车,重装靠近。
  特鲁斯偏头看过去,只看到一片光溜溜的深红色额发被整齐地中分束于脑后,这个油头满面身材略矮的青年是伊路菲斯公爵的表弟尼米兹男爵,今年十九岁,年少气盛,在商队出发前非要亲自上阵,打算带领商队为他表哥谈成这一笔大生意。
  “男爵阁下,看来……”特鲁斯正要开口,尼米兹男爵已经暴躁道:“我自己没长眼睛吗?还用你说!”
  别的商队人员早已分散开进入前方的林子查探,他像模像样地单手把握着自己的剑柄,上前几步弯腰查看地上的草丛车印,半晌,他起身道:“嗯,看来这里有很多人经过。”
  商队的人都看着他,等他做决定。
  “都看着我做什么!继续向前!没见其他商队都走到我们前面去了吗!看上霍格斯郡的人决不止我们这些人,他们已经领先我们很多了。”
  特鲁斯不得不开口,他做生意这么多年没失手靠的就是一个“苟”字,他连忙道:“男爵阁下,这一趟比我们想的要凶险,请谨慎——”
  “特鲁斯,我看你不爽很久了,这一路上都对着我管着管那,我买个女仆你都要唠叨一大堆,要不是看在你熟路的份上,你以为你还活的到现在吗?我尼米兹家的人做事什么时候需要你教?弄清楚你的身份,别以为你熟悉这条路就可以坐在小爷头上拉屎了,现在已经到了霍格斯郡边境,接下来的路没有你我也不是走不下去,你再冒犯我——”
  尼米兹男爵拔剑削断了一根树枝,他指着那树枝道:“这根树枝就是你的下场。”
  特鲁斯吸了一口气,没再说话。
  很快,尼米兹男爵嚷嚷着不能让人先一步进霍格斯郡,带着商队开始偏离大路准备走小道包抄。
  特鲁斯走在队伍中后方,看着尼米兹男爵的背影,目光渐渐幽深。
  而尼米兹男爵上了马走在队伍中间,目光时不时扫过队伍后面的特鲁斯,心中冷笑:蠢货。
  他知道特鲁斯现在一定在心里骂自己蠢货。
  如果不是看出了大路上必然有可怕的队伍走过,他又怎么会咋咋呼呼找理由偏离大路。
  就这么以为吧,都把我当成脑子里都是草的草包少爷吧,这样我伯尼翻身的时候才好叫你们这些曾经看不起我出身的混蛋大吃一惊。
  尼米兹男爵在心中默念着,带着队伍越绕越偏,成功和那一队带着可怕辎重的队伍完全避开,最后进入了黑死山脉北部的龙牙山。
  龙牙山是一座平地拔起的高山,因为山顶尖尖,四面都很陡峭,远看神似一颗巨大无比的牙齿,所以得名龙牙山。
  龙牙山下一条常年不竭的小溪绕山而过,山脚下生长着密匆匆的灌木和杂草,再往前不远,就是大片大片的山坡和丛林。
  尼米兹男爵带队的商队翻山越岭,吃了不少苦头,终于到了龙牙山脚下,地图上显示,过了龙牙山,前路就是一片坦途了,所以一群人哪怕骂了一路,还有成员摔死在了半路上或者被野兽袭击受了伤,可看到龙牙山下那一条清澈的小溪时,众人的心情还是为之一松,脸上渐渐带出笑来。
  过了龙牙山,前面再行几十里,应该就能看到人家了,他们也盼着好好吃一顿热饭热菜。
  但是很快,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再走几百米,他们就发现前方的溪水浑浊,溪水里有肉眼可见的大堆马粪,而水边松软的地面上,硬皮靴踏过的大堆脚印还未来得及恢复,但是地面没有车辙,证明不是拉货的商队,这一切的一切都表示,他们特意绕的这条路前面,也已经有人走了。
  和之前大路上一样!
  尼米兹男爵脸色一变,立马让商队的人准备掉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一支泛着冷光的铁箭当空射来,尼米兹男爵拿出最快的反应才切断这一支箭的箭尾,可紧跟着,几百支箭一起从前方的丛林里射来。
  尼米兹男爵顾不上自己腿上中的一箭,一边飞快后退一边大吼一声:“防御!”
  尼米兹家的护卫们飞快地冲到马车后拿木盾聚拢,然而人的速度哪里比得过箭。
  来不及退到马车后面的人最先倒地,退到马车后的人也很快被来自四面八方的箭射到,最后聚拢到一起的只剩下二十几名受伤的护卫和腿上中了一箭的尼米兹男爵以及一开始就拖在后面护卫中央的特鲁斯。
  尼米兹男爵握紧了手里的剑,绝望地看着包围上来的人。
  身穿黑铠,那么多,那么多。
  半小时后,龙牙山下恢复了平静,除了仍在熊熊燃烧的马车,只剩下新翻过的湿润泥土以及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
  “继续前进。”丛林中一声低沉的声音传来,一片浓郁的黑色河流就继续无声息地朝着霍格斯郡内蔓延而去。
  第137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九月二十四日,下半夜。
  郡北,距离边境二十里的兵营哨塔内,站岗的士兵喝了一口最近归郡的商人送给他们的好酒提神,百无聊赖地哼起几句乡间小调来。
  三个月前,公爵忽然开始在边境巡防线上设立哨塔,要他们日夜警惕,可能到来的敌人。
  一开始他们也战战兢兢,时刻防备着敌袭,但是转眼三个月过去,边境上什么事都没有,他们也渐渐开始放松了下来。
  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
  士兵这么想着,又灌了一口酒,商人送的好酒让他的脑袋有些晕乎,他一只手撑着上面新发的铁质长矛,眼睛迷蒙地朝前看去。
  这一眼就险些将他吓了个半死。
  东边大堆大堆的黑影正在朝着兵营移动。
  “东边——敌——袭——”
  钟声被撞响,哨兵凄厉的声音回荡在军营上方,但是下一刻,一只□□从远方射来,哨兵惊慌的身影慢慢倒下了。
  两军交战,先斩哨兵。
  得到哨兵示警的军营瞬间喧哗起来,篝火照得大营通明如白天,巡防队兵营里的一千士兵飞快整顿完毕,但是外面的敌军已经围了上来。
  整整八千敌军,将整座大营围得水泄不通。
  一时间,漫天的冲杀声响彻整座大营。
  营地后方,一队骑兵在同伴的配合下飞快地冲出重围,前往下一座大营。
  “有人跑了,追!”
  敌军迅速分流出传令兵三倍的兵力追了上去。
  星夜下,两队人马在苍莽的平原上追逐。
  两队人骑的都是上好的冷西郡良马,双方速度不相上下,前面的骑兵队始终和后面的追兵保持着几百米的距离。
  冰冷的箭矢划破长夜,在漆黑粘稠的夜色里朝着士兵的后背而去,前面的士兵只有竭力加速加速再加速。
  箭矢不断射出,有士兵从马背上落下,但是距离下一座兵营也越来越近了。
  终于,追兵不敢再赌,迅速分流成三队,一队继续在后面追射,另外两队分别从两侧准备包抄。
  当发觉后面的追兵忽然减少了三分之二,那队正在拼命逃窜的士兵脸上忽然都闪过一股奇异的神色。
  他们低伏着身体继续朝前跑了一千多米,到了一处两面夹山的林地中,他们一勒马头,忽然打了个转。
  寥落的星光下,钢剑折射出黯淡的冷光,他们在黑暗中露出森冷的牙齿。
  漆黑的林子里,只听见清脆的铁器折断声和士兵不敢置信死不瞑目的闷哼。
  几分钟后,林子里的人只剩下了一半,没有人说话,领头的士兵扬手在黑夜里一指,骑兵队朝着刚刚分流的一队追兵方向疾驰而去。
  风在树林里嘶嘶地响,星夜下,他们剑上的双蔷薇家徽像血一样。
  很快,他们追上了最后一队追兵。
  当最后一名追兵的头颅被斩下,骑兵队的队长将自己心爱的长剑缓缓在敌人的无首尸体上擦过,拭去上面已经半凝固的血液,看向已经遥遥在望的下一座兵营。
  “走,去报信。”长剑入剑鞘,队长一翻身上了马,骑兵队迅速向着前方奔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