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厉害后妈在六零 > 第274节
  朱正毅不觉得这是欺负人,如果钟秀秀真有问题,对方愿意用这种方式进入军分区大院,那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是,政委。”
  徐文贵彻底明白朱正毅的意思的,回想了一下,他们家为了娶钟秀秀,是真的没少花钱。
  那些好不容易得来的棉花,不仅做了他们结婚用的被、褥,也给家里所有人都做了新棉衣,更重要一点,女方娘家需要的彩礼跟棉衣,棉被,他们家都从邮局寄去了。
  可以说,他家为了娶钟秀秀,此时真是一穷二白。
  家里就等着他这个月的工资生活。
  “文贵同志,你放心,事情要是查清楚,不会让你白白吃亏的。”朱正毅拍了拍徐文贵的肩膀,回家了,他今天有时间,要给家里人做早餐。
  目送朱正毅走远,徐文贵一身轻松往家走。
  别看他此时出现在训练场,其实他加了一晚上的班,根本就没睡,是听到起床号声音才匆匆用冷水洗了一把脸,赶来家属区的。
  然后就从朱正毅这里讨到了办法。
  “小盛。”
  不远处,训练完的周正江及时抓住朱英盛的衣服。
  “干嘛?”朱英盛诧异地停下脚步。
  赵军跟秋秋也停下脚步看向周正江。
  “我听说……”周正江看了一眼好奇的三双眼睛,最终还是没有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表哥,到底什么事,快说,我们得赶紧回家洗澡,不然要冻感冒的。”朱英盛虽然裹着棉衣,但还是能感受到冷风从棉衣的下摆钻进来。
  冷风遇到刚出了汗的身子,一会就能把人冻僵。
  “没事,就是想问,你哥是不是该回家了?”周正江换了话题,认真一算,朱英华离家都快一个月了。
  而少年军人一个月能回家休息两天。
  朱英盛早就掰着手指头算朱英华回家的日子,此时听表哥这么说,立刻兴奋道:“还有五天,五天后我哥就回来了。”
  一个月没见朱英华,他真的好想对方。
  这还是两人多年来第二次分别这么久。
  “小叔叔要回来了?太好了,我们要不要给小叔叔准备礼物?”赵军也兴奋起来,他现在说话不漏风了,也特别喜欢说话。
  “礼物?”
  所有小孩都看向赵军。
  朱英盛摸了摸衣兜,他过年的压岁钱早就用完了,近期妈妈也没有给自己钱,如果要买礼物,他没钱。
  周正江也尴尬地摸了摸衣兜,空荡荡的。
  他也没钱。
  “我有钱,可以借给你们。”秋秋一眼就看出大家的糗样,主动帮忙解决麻烦。
  “不用买,我们可以自己做礼物。”
  赵军提出送礼物可不是为了花钱,他其实是想做风筝,三月以后就能刮风,到时候他们可以去江边放风筝,迎着春风跑,特别舒服。
  朱英盛理解了赵军的意思,摸了摸下巴,嘀咕道:“我们能做什么礼物。”
  “风筝,我们做风筝!”
  赵军兴奋举起手手。
  风筝不好做,要做好一架风筝,需要不少时间。
  “你会做?”朱英盛几人都看着赵军,跃跃欲试,对于玩,别管多大的孩子,都是喜欢与向往的。
  “不会。”
  赵军老实摇头。
  “切。”
  朱英盛跟周正江都对赵军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只有秋秋见赵军吃了白眼,乐得捂着嘴笑了起来。
  “我不会做,可是我小叔会做啊,他刚好休假在家,我们让他教,我们不就都会做了,到时候我们一人做一个,绝对又威风又抢眼。”
  赵军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劈里啪啦响。
  他小叔虽然休假在家,但却不是一点事没有,据说天天在相亲,他一个人可不敢去打扰,要是大家一起,那就是法不责众。
  小孩的算盘还挺精明的。
  “那赶紧回家洗澡换衣服,上学前,我们都在小军家集合,然后求破云哥教我们做风筝。”朱英盛立刻开心地做了决定。
  他跟哥哥还没有一起放过风筝,要是能放自己亲手做的,一定特别有意义。
  “我要做个老虎!”赵军有喜欢的动物。
  “我做个老鹰。”周正江向往着自己能像雄鹰一样飞遍祖国各地,飞向国外,带去凌冽的寒风。
  “表姐,你呢?”
  朱英盛看向唯一的女孩秋秋。
  秋秋没想到还有自己的风筝,愣了一下,然后就地开心笑了起来,“我喜欢花,做朵花。”
  大家傻眼了。
  花的风筝怎么做,他们也没见过啊。
  “咳咳,那什么,表姐,能不能换个?”朱英盛小心征求意见,大花的风筝都不知道能不能飞起来,他见过的,都是动物形状的。
  “对,秋秋,换个吧,大花的肯定难做。”周正江也想象不出大花的风筝能是什么样。
  “我就喜欢大花,不换。”秋秋不乐意更改,教他们的人不是赵家小叔吗,能不能做,问问赵家小叔就行,说不定能行呢。
  大家看出秋秋的坚持,也就不头疼了,而是把这件难事交给赵破云。
  “对了,小盛,你想做什么样的风筝,小叔叔的呢?”赵军好奇朱英盛的梦想。
  “我……”朱英盛深思起来,他想做个与众不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风筝,这样才更抢眼,什么老虎、老鹰,每年放风筝的时节,天空飞着的几乎都是。
  “你不会是想做条龙吧?”
  赵军震惊起来。
  周正江跟秋秋也诧异地看着朱英盛。
  龙的风筝不仅不好做,更不好放,真说起来,其实是越简单的风筝就越好放,也放得越高,不让要是放不起来就丢脸了。
  “去去去,谁做龙风筝,不做,不做,你们让我想想,我要做个一鸣惊人的。”朱英盛从秋秋的风筝要求里得到了灵感。
  看着一脸霸气的朱英盛,周正江跟赵军瞬间觉得老虎跟老鹰都不香了。
  两人暗暗决定,等知道朱英盛做什么风筝后,他们也改。
  朱英盛回到家时,家里已经弥漫着早饭的香气。
  不是朱正毅做的,是王蔓云在父子两人出门晨练后就起了床,然后做了早饭。
  她知道朱正毅早上要忙很久,就没有做汤汤水水的早餐,直接煮了米饭。
  等到朱正毅晨练回到家时,她已经在炒菜。
  住在江边,离海近,当然能吃到不少新鲜的食材,海鱼简单用一点点油煎一下,就无比的美味,再加上清蒸江鱼,一个青菜。
  一家人美美吃了一顿。
  然后朱正毅去上班,朱英盛去上学,家里眨眼的功夫就只剩下王蔓云了。
  看着刚刚还热闹无比的家里冷清下来,王蔓云没有觉得不习惯,反而是在收拾完厨房后,就回了楼上。
  周家二嫂快生了,她得给还没出生的小孩准备礼物。
  她早就想好了,打算做套小孩穿的衣服。
  刚好有新棉花,她打算做套里衣外后,再做件带棉花的小夹衣,这样子在家里抱孩子时,就不用包着厚厚的小被子。
  也方便婴儿的手脚活动。
  王蔓云从衣柜里翻出最柔软的布料,仔细检查,在没有看到瑕疵与挑线后,开始了剪裁。
  就算是刚出生的婴儿也有大有小,是没法准确判定出该穿多大时,却有个范围值。
  王蔓云就根据范围值剪裁了最大尺寸。
  孩子的衣服是宁可做大,也不能做小,不然还没等孩子穿几天就穿不上,因为孩子是见风长,刚出生到满月,有些能吃的孩子能翻一倍的重量。
  王蔓云剪裁的手很稳。
  她脑子里有图样,不用打稿,很容易就剪裁好,然后开启了缝纫机。
  她家的缝纫机自从买来后使用率就非常高。
  去年她给一家人都做了不少衣服,今天再次动缝纫机,她打算给家里所有人再各自做一套棉服,这样今后的冬天就能有换洗的。
  不然一个冬天就穿一套棉衣。
  大人还好些,知道爱惜,衣服怎么穿最多也就是袖口跟衣服下摆脏一点,用刷子刷一刷就干净,小孩的棉衣就不一样了,疯玩起来什么都容易忘,很容易玩一天回家衣服就没法看了,只能脱下来洗。
  这个冬天,他们家没少晚上洗棉衣,然后烘干。
  随着踩缝纫机咔哒咔哒的声音响起,家里更安静,王蔓云很享受这样的安静。
  完全沉浸在做衣服的乐趣中。
  她没有工作,家里又没有电视机,能消遣的就是收音机,可听来听去也就那几个频道,大部分内容还相似,她现在都懒得开一次。
  因为懒得经常换电池。
  就在王蔓云做衣服的时候,徐家的气氛也不这么好。
  因为加班一晚的徐文贵回来后并没有跟妻子亲近,而是洗澡,吃了两大个馒头,就跑回房眼睛一闭,睡了过去。
  他一晚上没睡,非常困。
  被晾了一晚上的钟秀秀见丈夫回来不仅没个解释,还脚都没洗就上床睡觉,闻着那刺鼻的气味,她脸色无比的难看。
  一切都被徐大娘看在眼里,终于死心了。
  没领证结婚前,新儿媳也不是不知道儿子忙累到极致时有些事就顾不上,当初对方可是一脸娇羞温柔地说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