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始皇家的好圣孙 > 始皇家的好圣孙 第265节
  什么狗屁的低调,刘邦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自己出息了,老刘家最被人看不起的老三刘季出息了!
  和雍齿的邂逅算是了却了刘邦的执念,他驾驭者豪华马车,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笑容。
  “主公真真大方啊……”
  太大方了,这样的赏赐实在是太大方了。
  一辆双驾马车,车里还有一箱金银布匹。
  一辆保时捷和百万现金,谁能经得住这样的考验?
  一路驱车,这次刘邦就不再生硬的下车和人装逼了,只不过每次遇到认识的,特意停车打打招呼寒暄寒暄还是有必要的。
  车架摇摇晃晃,不断行进,没过多久,就来到熟悉的村落附近。
  那是生育养育刘邦的小村落,习惯的让刘邦心中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或许是近乡情怯。
  所谓的近乡情怯,也无非是因为离家太久,担忧家中出现了什么变故,父母老人身体的情况有所改变,自己没有干出来什么事业的彷徨……
  以往困顿刘邦的事情大抵都是如此。
  老父亲的怒骂呵斥和白眼。
  沉默寡言的两个哥哥偶尔的劝诫和沉默的拒绝。
  两个嫂嫂的冷漠和嘲讽……
  他总是躲着这里,躲着这个家,摆出来一副混不吝的样子,去想尽办法逃避。
  又能怎么办呢?
  家中一共就那么点田地,可是刘邦兄弟三人,若不是刘邦被自愿舍弃了田地继承,两个哥哥上哪里娶媳妇成家立业?
  难道要撕破脸和两个哥哥争田产,让整个家都不安宁?刘邦干不出来这样的事情。
  到了熟悉的村落,熟人就多了很多很多。
  原本冷漠,嘲讽,戏谑,拿着他刘邦逗乐的村民乡老,换了一副嘴脸,围着驾驭马车的刘邦啧啧称奇。
  “呀!刘季,你这是发达了?”村口的二婶子脸上带着惊讶,满是沟壑的脸上怄出来最深的笑容。
  “刘季,我就说你这小子行!”
  是谁?或许是惯看不起自己的二大爷,平日里说话总是冷言冷语,今日语气也颇为感慨呢。
  “刘老三?”
  刘邦愣了一下,只见一个稚童正跳着往这边看去。
  这个小家伙刘季有印象,惯是村子里最皮实的娃,父亲是个混不吝,母亲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泼辣,给娃养成了这种没教养的德性,以前刘邦回村,这小子没少故意拿刘邦逗乐子。
  刘邦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还在思考着该怎么整治一下这个小娃的时候,只见他那十里八乡以泼辣出名的母亲就在他头上狠狠地扯了一巴掌。
  脸上哪有甚么泼辣,挤着笑容对刘邦开口:“都怪俺们,平日里给这小子惯坏了。”
  泼辣妇人的男人只是闷着一张脸,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明明是最熟悉的地方,明明是自己长大的地方,却给了刘邦一种最大的陌生感,在那一瞬间,刘邦眼底满是恍惚。
  不一样了,切切实实的不一样了。
  以前嘲笑过挤兑过刘邦的,现在脸上的笑容比谁都殷切。
  他开着双驾马车衣锦还乡,乡邻不知不觉把他簇拥到人群中央,唠着家常,他打开了……
  嘿,就连村尾巴住的寡妇都迫不及待的想为他展示花丛中央……
  刘邦不是个憨的,打开车架,里面是他早就采买好的一应小礼物,有麻布布匹,还有各种各样的东西,还有山里的干货和一些糕点。
  车架已经走不动了,能攀关系的攀关系,纷纷旁敲侧击刘邦是如何发达,寻思着能不能拉扯一下。
  甚至有人隐晦的表示希望刘邦把自己家里犯事的人摆平,毕竟,他们从小看刘邦这小子都行。
  村口的喧哗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就连乡老和里正都来了。
  所谓的乡土情,不是能落在每一个人头上的。
  谁让刘邦是个混不吝呢?谁让在场的人大多数都心虚呢?
  就连乡老里正说话,都得看看刘邦的微表情,毕竟这小子是真的混不吝,拿乔论辈分可拿捏不住刘邦。
  “呀,刘太公生了个好孩子啊!”
  刘邦一听就笑了。
  他爹都成太公了!
  嘿!
  以前可是都不怎么听到这样的称呼,不知不觉之间,竟然成了潜移默化的事实。
  “刘太公!刘太公!”你家老三回来了!
  有人奔走告之……
  直至寒暄许久,人群自发的避开一条道路,拄着拐杖的刘太公站在了刘邦面前。
  佝偻的身形看起来也不在强壮,他皱着眉头审视着刘邦。
  “老三成了赵泗的门客嘞!”
  “老太公好福气啊,我从小就看这小子行!”
  刘邦脸上也带着满满的笑容看向自己的父亲笑着开口道:“始大人常以我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
  刘邦真真是个混不吝,这样尴尬的问题在这样的场合他也能够开口问的出来。
  刘邦的老父亲脸上闪过一丝愠怒沉声开口:“归家!”
  刘邦没有动。
  刘太公重重的用拐杖敲在地面上。
  “归家!”
  “我虽然老了,可是还是能够提着拐杖教训你!”刘太公眯着眼睛。
  “嘿!这就回这就回……”
  刘邦霎时间软了蔫了,陪着笑容哄着自己老父亲归家。
  他是个混不吝不假,但哪里会让自己的老父亲在这么多人面前下不来台呢?
  刚刚的询问,只不过是过去积年累月下来的心酸的质疑罢了。
  第一百零四章 刘邦归心
  跟着老父亲刘太公回到熟悉的院落。
  刘邦的家算不上太小,虽然不能算是大地主,但是在乡里之间也较为殷实。
  刘老太公是个能治业的,只是奈何生了刘邦这么个混不吝。
  年轻时候的刘邦放荡不堪,喜欢犬马游猎,还喜欢赌博,还喜欢奢侈品装逼。
  刘家相对一般家庭比较殷实的家底被刘邦败了不少。
  刘邦年轻时好赌,好赌到输红了眼被人逼到家里要债,刘老太公二话不说把家里的牛牵出去抵债。
  因为刘邦年轻时候的不懂事,刘家的家产被败了很大一部分,刘太公痛恨刘邦的不争气,两个嫂嫂也因此讨厌刘邦,刘邦自己也因此在丰县声名狼藉。
  好在后来刘邦去了沛县,混出来了一点小名堂,刘家在老二刘仲的经营下,也总算重新殷实了起来。
  “季?”
  刘仲从屋子里奔走而出,看着牵着双驾马车,一身华服,身边还带了一个隶臣的刘邦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刘仲比刘邦还要大一些,已经五十岁了,相比较于刘邦,常年务农的刘仲更显得衰老。
  “你这是……”刘仲迎住刘邦拍了拍刘邦的肩膀。
  “撞了大运,成了赵郎中的门客。”刘邦笑了笑。
  虽然心里介意父亲对二哥的偏心,但是实事求是的说,二哥对自己还算是不错。
  总的来说,不管是哥哥还是父亲,虽然责备有,怒斥有,但是还是给刘邦擦了不少屁股,衣锦还乡的刘邦并没有给哥哥什么脸色。
  倒是刘仲的妻子,脸上带着许多尴尬。
  哥哥们对刘邦不错,但是两个嫂子那是嫌弃死刘邦这个不懂事的败家子了。
  眼下老太公还活着,三兄弟并没有分家,刘邦年轻不懂事,败的那可不就是全家的财产?
  故而两个嫂子,没少给刘邦冷眼和脸色,冷嘲热讽更是不少,这也是刘邦不爱归家的原因之一。
  回家了又要被爹骂被哥哥说,还要被两个嫂子冷嘲热讽的嫌弃,平白让兄弟难做。
  只是如今刘邦衣锦还乡了,两个嫂子知道赵泗是何许人也,也知道刘邦即将飞黄腾达,往昔的冷嘲热讽仿佛成了钢针一般,只觉得羞愧难当。
  “小伙子都长这么大了!”刘邦注意到两个嫂子尴尬的面容,只是笑了笑转而看向两个半大侄子。
  都已经长成了壮小伙了,看着自己的眼神有些拘谨,刘邦从车架之中取出来两把弓箭。
  “这是我特意给你们买的弓和佩剑,还有这些布匹,嫂嫂,孩子大了,总得有一身像样的衣服,走出去才不会被人笑话。”刘邦搜罗着从车里取出来赵泗赏赐的布匹和自己特意购买的弓和佩剑。
  两个嫂子见刘邦并没有发难,心下一松,脸上带着笑容笑呵呵的接过去,嘴里也开始奉承起来,直夸刘邦是个有能耐的。
  “你哥没什么能耐,以后刘家可就全要看你了。”大嫂因为死了老公的原因,话不是很多,说话的是二嫂。
  “怎能这么说呢?我好华服犬马,手里是留不住钱财的,向来是有多少花多少,二哥才是能够治家治业的人。”刘邦摇了摇头。
  他确实对于两个嫂子的冷嘲热讽有所介怀,可是也不至于小气到在家里给人难堪,更接受不了对方通过贬低自己的兄弟来衬托自己。
  到底,还是一奶同胞的兄弟呢!
  二嫂闻言面上有些尴尬,只能自顾自说道:“嗨呀,我一个愚昧的村妇又懂什么呢?这刘家还得看你们这些男人担着呢。”
  “嫂嫂怎么能这样说呢?两位嫂嫂煮的肉羹可是一绝,我这些年经常不回家,现在一想,距离我上次吃到已经过去了六年了,这一口我可是惦记了好久,到现在想起来肚子还会咕咕叫呢。”刘邦笑了笑选择了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