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刺客无名 > 106、沐风亭番外
  曾经有一个人为她种过两棵樱花树, 我想她会记得他一辈子。我为她种了满园樱花, 而她永远不会知道。有些花在她心中常开不败,有些则从未开放便已凋谢。我后来才发现那地方的名字取得委实不好,那里叫做“樱花榭”。
  我出生在关外, 却在南朝长大。当时太小,草原上的事许多都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记得每每抬头, 天空高远,牛羊成群, 好似一幅画。
  那时我不懂什么是复国, 不明白这具枷锁会困住我一辈子。只知道自己的祖先被南朝的皇帝赶了出来,所以我必须回去。而那极难做到,就连我的父亲都在我很小的时候为此郁郁而终。我的母亲留在了关外, 跟族人在一起, 因此从小到大陪在我身边的只有樊叔。
  自记事起,我就要学很多东西, 文韬武略, 样样不能松懈。别的课业都有名师单独教导,独独武功不是。一开始,跟我一同受训的孩子里有好些女孩儿,后来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她一个。我问樊叔, 那些女孩子去了哪里。樊叔说被淘汰的女孩子皮相好些的都被送去了青楼。当时我还不知人事,不明白那对一个女孩子意味着什么。只知道每次考核的时候,那些女孩子都露出惊惧不安的表情。只有她, 惊恐和脆弱往往只有一瞬,每每很快便能镇定下来。就是那样一双冷淡明澈的眼睛,让我记住了她。
  她的武功并不算好,主要是太过瘦弱因而力度不够,但她很懂得攻击对手的弱点,出手的一瞬间毫不犹豫,亦丝毫不见心慈手软。训练十分严苛残酷,渐渐地,有好些孩子试图逃跑。只有她,从未逃过,不过我却从她看飞鸟的眼神中明白,她不是不向往自由,只是不做没把握的事。
  她跟我一样,在这个群体中没有朋友。我来的第一天就戴着面具,那些孩子都知晓我的身份,无人靠近是很正常的。她却不跟任何人说话,也不接受任何人的善意,甚至除训练之外对任何挑衅都毫无反应。
  我以为她会一直如此,只是后来他来了,我才知道我错了。
  我不明白世上怎会有人如此之傻,自己都吃不饱却可以将食物分给竞争对手。他一遍遍地替她纠正姿势,陪着她练剑,甚至替她梳头叠被。他为她受伤,为她担心,为她心痛。后来,我在那双冷淡的眼睛里看到了温情,她对着他笑,只对着他一个人。他们形影不离,而我依旧是戴着面具的少主,依旧独来独往。
  从小我就被教育同情心是一种多余的感情。我也从来不信人性本善那一套。人性从来都经不起考验。我不相信在生死抉择之间,他还可以一如既往地为她牺牲。那不是一块煎饼、一只鸡蛋,后果也不是一道伤疤、一次处罚,那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无可挽回的生命。于是我在抽签中动了手脚,故意把他们分到了一组。他们二人必须兵戎相向,不死不休。我要证明自己是对的。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他根本没有出手便倒在了她的怀中,气若游丝的时候竟然还带着微笑。我明白,他认为自己死得其所。于是我迷惑了,能够为另一个人献出生命,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她除了那双异常冷然清澈的眼睛,究竟有什么特别值得的地方。
  她自此又变回了形只影单。该吃的吃,该睡的睡,不见得有多伤心。于是我想,我还是对的,死的那个不过是个异类,是个傻子。他宁肯丢掉性命也要保住的人,转眼间便已将他忘怀。我心中不由冷笑。
  可是后来我发现自己还是错了。她没有一刻忘记过他。她为他留在了金陵,守着他为她种的樱花树,一住就是三年。她每日更勤奋地习武,她开始读许多书,她甚至开始跟同僚说话。她在努力适应这份朝不保夕的生活,她在用自己的每一分力量坚强地活下去。她异常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那是他用自己的命换来的。
  就这样,我年复一年地把目光投在她的身上,却忘了最终会赔上自己。她的眼睛里却永远没有我。我明白她不是一个一味强势就可以得到的女子,因为她本身够强。要得到她,只能靠坦诚。可这恰恰是我所没有的。我对所有的人都宣称自己叫沐风亭,如沐春风、亭亭如盖。久而久之,连我自己都信了。我这样一个连真名都不能相告的人又如何对她坦诚。
  那日在风凌渡,我故意接近她。如果我不是观察了那双眼睛这么多年,绝对不会看出她眼中的不耐烦。我却觉得很有趣,甚至隐隐有些兴奋。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能够不戴面具出现在她面前,我终于可以对着她笑。可是我忘了,这么多年,笑也是我的面具。而她不愧是樊叔一手培养的,对我,她自始自终都没有信过。哪怕我救过她的命。
  蜀山之上,我们碰上了雪崩。那一瞬间我几乎没有任何思考的余地,我只知道我要抓住那只手,不惜任何代价地抓住那只手。那一次,她与顾安对决,我想过她死在我面前的情形。毕竟,按常理来说,顾安的武功好过她不止一线。可这次,我不敢想象她会消失在我面前。我对自己说,这是我欠她的,我毁了她的保护神。
  我以为我救了她,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就可以代替顾安。可我终究不能,因为她认识了唐欢。我从她的眼睛里重新看到了光彩和希望,我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眼神比冷淡生动得多。
  毒杀李义是楚怀卿的主意,可我最终还是没有反对。只是那天在樱花榭,我忍不住问她愿不愿跟我走。她当时已经听到了唐欢已有婚约的流言,却仍是拒绝了。在唐门的时候,我就知道她身上有璧琉珠。明知自己在利用她,我却对自己说没有关系,她不会有事。事后,我还是可以带她走。
  大婚当晚,我隐在暗处。原来她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个局,甚至李义也只是将计就计。我终究低估了他们。李义自然没有碰她,我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松了一口气,只知道自己必须带她走。所以,我明知那也许就是最后的机会,还是答应了她的条件,放过李义。李义居然威胁我,如果她有事,他会踏平整个赤焰。可笑,我认识她那么多年,甚至比顾安还早,可是我从未挡在她的身前,光明正大地护过她。我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了,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因为唐欢来了。